“公司被查,自己竟成了‘从犯’。”不久前,小夏就职仅1个月的公司,因为涉嫌欺诈消费者,被有关部门“一锅端”。作为前员工,她也因涉嫌诈骗罪被判缓刑,留下案底。
入职时以为只是做普通销售,却因公司涉嫌诈骗成为“从犯”;面试时宣称“低门槛高回报”,实则暗藏违法陷阱……小夏的遭遇并非个例。一些企业以高薪岗位诱骗求职者参与非法业务,导致劳动者在不知情或“半推半就”的情况下陷入“公司犯法,员工担责”泥潭。
“不知情”就能免责吗?员工是否担责的判罚关键是什么?求职者该如何“避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01
公司被查,员工成“从犯”
2024年7月,小夏线上接触到了一家主营国学业务的公司,面试两次后,被录用。工作内容听上去与违法犯罪毫不沾边——线上给客户答疑,根据对方肤质推荐护肤品。
记者采访获悉,打着国学幌子,利用人们对健康、外貌的重视心理,推销保健品、化妆品,是这类公司的常见套路。
仅仅在公司工作了1个月,小夏就感觉到“不对劲”——每周开会时,组长会对业绩垫底的员工大加批评,还要求大家集体喊口号。入职1个月,她就提出了离职。
然而,半年后,小夏却收到了公安机关的电话,称她涉嫌诈骗罪,需要立刻到案自首。第一次接到电话,小夏还以为是骗子,本打算置之不理。直到众多前同事也表示收到了类似通知,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
到案后,小夏得知,她此前向客户推荐的“一对一配比”的高端护肤品,其实是伪劣产品。老板甚至还成立了空头公司,用来转移资金。
作为新员工,小夏在第1个月拿到了约3500元工资,业绩倒数。法院考虑其较低的“涉案金额”,属于“从犯”,最终判决“缓刑”。
小夏的遭遇在社交媒体引发共鸣。从事保健品销售、教育培训等职业的劳动者,也现身说法,诉说自己身为普通员工,因不慎加入涉嫌犯罪的公司,结果面临刑罚的遭遇。
记者采访发现,这些“踩坑”的劳动者以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居多,有的甚至还是在校大学生,往往被低门槛、高薪资的虚假招聘广告吸引,主动联系“入局”。
此前,在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结的多起网络诈骗案中,有多名刚毕业大学生及在校大学生因为“高薪兼职”,沦为诈骗团伙“帮凶”被判刑。
02
是否有直接责任是判罚关键
重庆市人大代表、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鲁磊表示,常能在法庭上听到法官、检察官这样提问嫌疑人: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公司的业务有问题?
鲁磊坦言,在一些新产业、新领域,企业的经营、盈利模式变化很快,一些经营手段确实具有迷惑性、隐蔽性,导致劳动者无法识别其中隐藏的违法犯罪风险。
不过,劳动者对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知情,在很多时候并不对案件判罚起决定性作用。
“由于一般员工都会或多或少地参与公司运营,因此区分是否有直接责任是认定是否有罪的关键。”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分析说,公司犯法,员工是否会被牵连,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员工在违法行为中的角色、知情程度、参与程度以及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一般而言,职位越高、入职时间越久,对犯罪活动提供的帮助越大,量刑就会相对更重。
多位受访者都提到,建议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与整治。
记者注意到,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其中就包括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侵害求职者权益,诱骗求职者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等内容。
“一些劳务中介的‘游击战’策略极具迷惑性,他们往往短期租赁办公室,收取费用后立即注销营业执照。”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纪委副书记张载荣坦言,“等我们接到投诉上门,往往只剩空壳公司。”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一旦被追究刑责,也就意味着留下了案底。
鲁磊表示,为了让轻罪人员经过社会矫正后,以“干净的档案”重新回到社会,重新走上岗位,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开始试点成人轻罪封存制度——部分犯罪人在符合条件后,法院依职权或经申请,将其犯罪记录封存。被封存后,本人可顺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没有犯罪记录记载的“信用代证”。这一制度或将帮助轻罪人员及亲属获得人生“重启”机会。
03
求职“避坑”指南,请收好
采访中,重庆工商大学新闻文学院教授朱东给出了一份毕业生求职“避坑”指南。
他建议,毕业生在求职前对公司背景进行充分调查,查明企业涉诉记录、股东资质等关键信息,特别要警惕资金盘推广、跨境结算等“高危岗位”。同时,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一旦发现公司业务异常,立即提出书面质疑,并保留证据。
此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发表文章《求职警示录》,对不法公司的常见手段进行总结。
文中指出,这类企业首先会抛出“低门槛高薪”诱惑,以“无经验要求”“轻松赚钱”“抓住时代红利”等为噱头。同时,伪装正规公司,伪造营业执照,甚至签订“劳动合同”迷惑员工。接着,企业会诱导员工实施“温水煮青蛙式”犯罪。比如,初期安排简单工作,如客服、答疑岗位,随后逐步诱导其参与诈骗环节,并运用提成激励诱使劳动者深陷其中。
该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提醒求职者,明知他人实施伪造身份、虚构效果等诈骗行为,仍提供帮助,即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不会因‘不懂法’或‘被蒙蔽’而免除责任”。
李建进一步建议,求职者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无论是求职前还是入职后,都要判断公司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即使是单纯提供技术支持的公司,也要留意其业务是否涉嫌违法。一旦发现公司涉嫌犯罪,应尽早辞职并向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员工主动报案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文中插图均为豆包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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